(2024)京0108民初16523号_李某诉某公司_违法解除年终奖争议
基本信息
- 案号:(2024)京0108民初16523号
- 二审案号:(2024)京01民终6095号
- 审理法院: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(一审)/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(二审)
- 案件类型:一审 + 二审
- 裁判日期:2024-05-07(一审)/ 2024-06-20(二审)
- 原告/申请人:李某
- 被告/被申请人:北京某有限公司
- 实际用人单位:上海任意门科技有限公司(Soul)
- 案由:劳动争议(违法解除劳动合同、年终奖争议、未休年假工资)
案件事实
- 入职时间:2021-12-07
- 岗位:体验设计师
- 工资标准:月薪36000元 + 目标年终奖144000元 + 期权140000元/年×5年
- 劳动合同期限:2021-12-07 至 2024-12-06
- 争议发生时间:2023-01-10
- 解除/离职时间:2023-01-10
- 工作年限:1年1个月(约1.08年)
- 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争议:
- 员工主张:48000元/月(含144000元年终奖÷12)
- 公司主张:36000元/月(不含年终奖)
- 法院认定:按年终奖23040元计算,约为37920元/月
争议焦点
-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:公司主张"协商解除未达成一致",员工主张违法解除
- 年终奖计算:员工主张固定14.4万元,公司主张按绩效系数(0.4×0.4×1×4)调整为2.3万元
- 未休年假工资计算基数:是否包含年终奖,按何标准计算
双方主张
员工主张
-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应支付2N赔偿金
- 按社平工资3倍(41628元)计算,2×1.5×41628=124884元
- 扣除已支付90000元,差额34884元
- 年终奖固定为14.4万元(36K×4个月)
- 与人事微信记录:"薪资方案最终是36K×16薪"
- 16薪 = 12个月工资 + 4个月年终奖
- 未休年假工资应按含年终奖的平均工资计算
- 日工资 = 48000÷21.75 = 2206.90元
- 1.5天×2206.90×300% = 6620.69元
- 2020版绩效管理制度未经民主程序制定,未向员工公示,不应作为依据
公司抗辩
- 以"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"为由解除,不属于违法解除
- 因经营亏损需岗位优化
- 协商未达成一致才解除
- 同意支付补偿金差额18000元(按36000元基数)
- 聘用通知书载明"目标年终奖",可根据绩效调整
- 非固定金额,与绩效、出勤率挂钩
- 员工2022年考核结果为B(符合预期)
- 公司系数0.4、部门系数0.4、个人系数1,合计23040元
- 已提供《2020年绩效管理制度》,员工已签收入职材料
- 制度规定年终奖与公司/部门/个人绩效挂钩
- 公司2021、2022年经营亏损(审计报告为证)
- 2022年度年终奖发放时间为2023年4月18日
- 离职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
- 年终奖应计入2023年工资,不应计入2022年平均工资
- 未休年假工资应按月薪36000元计算
- 年终奖不应计入日工资计算基数
裁判理由
焦点一: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认定
法院认定: - 公司以"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未达成一致"为由解除 - 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6条,协商解除需双方协商一致 - "未达成一致"不能作为单方解除的合法理由 - 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- 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
焦点二:年终奖计算
法院认定: - 聘用通知书载明"目标年终奖",可根据年终绩效结合出勤率调整 - 员工认可2020版绩效管理制度真实性 - 制度规定年终奖与公司绩效等级、部门绩效等级、个人绩效等级、出勤率挂钩 - 公司提供2021、2022年度审计报告,证明经营亏损 - 公司调整年终奖属于用工自主权范畴 - 年终奖核定为23040元 - 员工主张固定4个月年终奖缺乏依据
焦点三:赔偿金计算基数
法院认定: - 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27条: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 - 包括计时工资、奖金、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- 年终奖应当计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- 按法院认定的年终奖金额23040元计算 - 月工资基数 = (36000×12 + 23040)÷12 = 37920元 - 2N赔偿金 = 2×1.5×37920 = 113760元 - 扣除已支付90000元,差额23760元
焦点四:未休年假工资计算
法院认定: - 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11条 - 日工资按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21.75天折算 - 月工资指支付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的月平均工资 - 年终奖应当计入计算基数 - 按法院认定的年终奖23040元计算 - 日工资 = (36000×12 + 23040)÷12÷21.75 = 1743.45元 - 未休年假工资 = 1743.45×1.5×200% = 5230.34元 - (注:未休年假工资为200%,非300%,因正常工资已发)
裁判结果
一审判决(2024-05-07)
- 公司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年终奖 23040元
- 公司支付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未休年假工资 5230.34元
- 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 23760元
- 一审案件受理费5元由公司负担
员工获赔合计:52030.34元
二审判决(2024-06-20)
- 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
-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员工负担
-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
金额对比分析
| 项目 | 员工主张 | 公司主张 | 仲裁支持 | 一审支持 | 二审支持 | 员工获赔比例 |
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| 违法解除赔偿金差额 | 34,884元 | 18,000元 | 34,884元 | 23,760元 | 23,760元 | 68% |
| 年终奖 | 144,000元 | 23,040元 | 144,000元 | 23,040元 | 23,040元 | 16% |
| 未休年假工资 | 6,620.69元 | 4,965.51元 | 6,620.69元 | 5,230.34元 | 5,230.34元 | 79% |
| 合计 | 185,504.69元 | 46,005.51元 | 185,504.69元 | 52,030.34元 | 52,030.34元 | 28% |
关键转折:仲裁全面支持员工 → 一审/二审大幅改判支持公司
案例启示
✅ 胜诉要点
- 违法解除认定成立
- 公司以"协商解除未达成一致"为由解除,被法院明确认定为违法解除
- 这是本案员工唯一完全胜诉的点
-
可复用策略:如遇类似解除理由,可引用本案主张违法解除
-
年终奖计入平均工资获支持
- 法院明确年终奖应当计入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
- 用于计算赔偿金和未休年假工资
- 可复用策略:无论年终奖金额是否争议,都应主张计入基数
⚠️ 败诉教训
- "目标年终奖"措辞陷阱
- 聘用通知书使用"目标年终奖"而非"固定年终奖"
- 法院解释为可根据绩效调整,给公司留下操作空间
-
改进策略:入职时争取改为"固定年终奖"或明确"不低于X个月"
-
入职材料签收风险
- 员工签署了包含"公司各类规章制度"的入职材料签收单
- 虽然声称"未看过具体内容",但法院认定已签收即视为知情
-
改进策略:不要批量签收,要求单独确认每项制度
-
制度合法性未及时质疑
- 员工认可2020版绩效管理制度真实性
- 未能有效质疑制度的民主程序(职工代表大会讨论)
-
改进策略:要求公司提供制度制定程序证据
-
缺乏历史惯例证据
- 仅入职1年,无法提供多年连续发放记录
- 无法主张已形成固定发放惯例
-
改进策略:工作3年以上且连续固定发放的,可主张惯例
-
经营困难抗辩有效
- 公司提供审计报告证明经营亏损
- 法院认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年终奖的合理性
-
改进策略:质疑亏损与年终奖的关联性,要求证明必要性
-
证据体系单薄
- 员工主要证据:与人事微信截图(证明36K×16薪)
- 公司证据体系:聘用通知书、两份绩效制度、签收单、审计报告、钉钉/邮箱截图
- 改进策略:提前收集绩效制度、考核记录、同岗位发放情况等证据
💡 可复用策略
针对"目标年终奖"条款: 1. 主张历史惯例:如果已有3年以上连续按固定金额发放,主张形成默示约定 2. 质疑调整程序:要求公司提供调整的制度依据和事实依据 3. 质疑调整幅度:-84%的降幅明显不合理,可主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4. 质疑制度合法性:要求提供民主制定程序和公示证据
针对绩效制度调整: 1. 程序性质疑:要求公司提供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记录 2. 公示性质疑:要求提供向你个人告知或培训的证据 3. 合理性质疑:质疑绩效系数的计算依据和透明度 4. 溯及力质疑:新制度是否适用于已发生的工作期间
针对关联公司架构: 1. 主张实际用人单位:收集钉钉/飞书组织架构、汇报关系等证据 2. 主张共同责任:将实际用工公司和合同签署公司列为共同当事人 3. 主张穿透责任: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
关联法条
-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第一款(工资支付)
-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五条(劳动合同变更需协商一致)
-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(经济补偿计算)
-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八条(违法解除后果)
-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八十七条(违法解除赔偿金)
- 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七条(月工资计算范围)
- 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》第十一条(未休年假工资计算)
- 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五十条(规章制度的效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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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始文书来源: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
录入时间:2025-04-11
录入人:WorkPower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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